向污染宣战:绿色金融应有所作为
近年来,山东省东营市各银行积极发挥金融在支持节能环保、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先后创新推出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近海滩涂使用权抵押贷款、循环贷等10余种贷款模式。
今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我国许多地方举行了主题为“向污染宣战”的宣传活动,环保部以此倡导全社会共同行动,打一场治理污染的攻坚战。6月4日国新办发布的《2013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指出,虽然全国环境质量状况总体有所改善,但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
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任务非常艰巨。去年以来,全国大面积雾霾给老百姓健康带来了威胁,而水质、土壤污染也带来了食品安全的隐患。虽然我国经济过去多年发展迅速,但是也付出了高昂的生态和环境代价。在保护环境、治理污染已成全社会共识并已付诸行动后,作为配置资金资源的金融杠杆,又将如何作为?
业界人士分析,治理污染涉及对污染企业的整治、退出,以及对生态、环保、低碳产业的支持,绿色经济、循环经济的发展意味着资金这一基本生产要素会出现流动和转移。
当前我国融资结构仍以银行信贷为主,因此,信贷杠杆应当是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充分发挥其撬动资金向绿色环保行业流入的作用。这包括两方面内涵,第一是在商业银行业务中,信贷政策应当与产业政策配合推进,坚决退出“两高一剩”行业,重点支持污染和消耗资源少的现代服务业以及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金融杠杆将资金引导配置到符合产业导向的行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同时通过调节利率的高低,以体现产业政策导向。在此方面,许多银行已经在积极行动,比如建设银行发布的2013年年报显示,该行持续加大在绿色环保、节能减排领域的信贷投入,2013年末绿色信贷余额达4883.9亿元。
更为重要的是,运用金融杠杆,可以显著影响微观经济主体的行为选择,因为治理污染的行为主体是企业,关键是能够激发起污染企业提高节能减排技术的积极性,使减少污染成为企业的主观意愿、自觉行为,而不是千方百计与环保部门博弈。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信贷等市场化的环保经济政策,相对于行政高压就更为有效,同时能够减少治理污染工作中的寻租现象。另一方面,如果企业环保不达标,企业则面临着较大的政策风险,有可能关停,这会给银行信贷带来风险,因此,商业银行在执行环境经济政策上也有着很大压力。
人民银行一些分支机构与环保部门进行对接,对征信系统进行改进,把企业的治污、环保信息纳入企业征信记录,并指导辖内银行将企业的环保信用评价作为重要的贷款标准,对于污染严重的企业禁止发放新增贷款,以此督促企业引进先进的节能减排技术。
许多银行也加大对绿色金融的探索,积极推动绿色信贷建设,推出了多款绿色金融产品。比如,兴业银行就推出了碳金融、排污权金融等金融服务,在碳交易市场为排放企业、交易所等提供融资、结算等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并于2010年创新推出排污权抵押授信产品。
为促进环保减排,近些年浙江、山东等多个地区陆续开展排污权交易,许多城市把排污权作为稀缺的环境容量资源,成立了专门的排污权交易中心。一些银行适时推出排污权质押贷款,成为以金融杠杆促进环境资源优化配置的可行路径。排污权成为有偿使用的经济指标,让采用新技术减少污染的企业得到经济效益,以此为抵押获得贷款,既盘活了企业的资产,又体现出排污权这一有限环境资源的价值,把企业的环境信用变为实在的银行贷款,在对企业排污形成约束的同时,还能增强企业减排的主动性。
对此嘉兴银行探索较早,运作模式已较为成熟。该行人士告诉记者,企业获得的排污权使用年限可达20年,且其市场价值会随着减排形势的变化而波动,日益增值,因此是一种宝贵的无形资产。而排污权抵押贷款推出后,也让企业对排污权更加认可,推动了排污权的交易和推广。目前排污权抵押贷款在很多城市已经铺开。
此外,专家分析,随着环保标准成为企业重要的贷款条件,还需防止污染企业绕道从影子银行融资。民间融资的资金流向缺乏产业政策引导,具有自发性和一定的盲目性。而部分污染企业缺乏正规融资渠道后,很可能会通过影子银行融资,以维持生产,这样的企业具有较高的经营风险,民间放贷人的资金安全也缺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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