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让担保公司“本分”经营
近来,山西省内数家担保公司“卷款跑路”,造成多名投资者血本无归,造成极差的社会反响。那么,是该怪这些投资人被高额收益诱惑,掉进不法分子的陷阱,还是该怪部分担保公司超范围经营,违规吸收存款,又或是责怪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监管不力、审批缺位?12月15日,记者采访到西安交通大学金融制度与经济政策研究所所长李富有教授,为您捋清目前一些不法担保公司的“生意经”。
记者:担保公司频发“跑路”事件,根源何在?
李富有:当前,担保公司分为两类:融资性担保公司与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不管哪一类,都没有向市民揽储、吸纳存款的权限。融资性担保公司主要是为企业与银行”牵线搭桥”,向银行进行企业贷款担保;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则主要从事中小企业的合同、商誉、信用担保等业务。但是,现实是,部分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务正业,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从事着融资业务。根据2012年的一项调查数据,目前省内的担保公司多数在2011、2012两年内进入陕西,当时总数达到540家,其中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有400多家。监管方面,融资性担保公司由省金融办监管,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则只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到位就可以成立。由于数量过大,2012年陕西省政府也有计划对省内担保公司进行清理,但由于行政指令方式不合乎市场规律,只得暂告一段落。
目前发生“跑路”事件的多是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其违规经营,干起了类似银行的揽储和放贷业务。往往承诺一年期17-20%、半年期14-16%、三个月12%左右的高额利息,高出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很多倍,对投资者形成很强吸引力。一旦担保公司资金周转不灵或放贷的企业出现还款困难,事前承诺的高额利息无法兑现不说,本金也难于保障,随之就出现了卷款出逃事件频发。
记者:部分担保公司出问题,责任在谁?
李富有:近期陕西频发担保公司卷款潜逃事件,投资人、担保公司、监管方三方都难辞其咎。从政府监管层来讲,省金融办对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没有有效监管,而工商部门只负责营业执照发放,对其具体业务并不负责。这给一些非融资性担保公司超范围经营营造了空间,其违法行为也扰乱了金融秩序。而温州的实践值得借鉴,其政府金融办下设许多处室,将小贷、担保、典当等行业均纳入日常监管。
担保公司层面,频出问题的许多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由于注册资金有限、实力不强、担保信用等级不够,加之行业认可度较低,以致许多小型的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承揽不到担保业务,就出现了揽储等违规超范围经营情况。另外,今年制造业形势不乐观,许多银行也出现不良资产“双升”状况。具体到担保公司方面,许多接受放贷的企业不能按期、如约还款,也造成这些担保公司资金链断裂、出现“跑路”现象。
投资者层面,部分市民有富余资金、小企业有资金缺口是正常现象,让民间资本“阳光化”运作的金融改革正在国内东南沿海地区试行,民间借贷的地方性法规也在陆续出台,相关监管不断完善。民间借贷本身没有问题,民间借贷利率上浮反映了资金价格的供求关系。不过市民要明白“高收益高风险”的道理,不要被某些高额收益的承诺诱骗,要“看好”自己的血汗钱。
记者:投资者如何识别“担保”陷阱?
李富有:首先看证照。投资者需查看该担保公司工商营业执照,查看其属于哪种性质和注册资金数目。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现象。
其次看利息。目前按照《公司法》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为同期银行基准利率四倍。所以,一旦该担保公司承诺过高收益,就一定有问题。一般来说,企业融资,担保公司担保业务手续费在2%-2.5%之间,有些还加收评估费等费用,总体担保贷款费用在5%-6%之间。
此外,看规范。担保公司没有向市民揽储的功能。警惕担保公司业务员承诺天花乱坠,辨清其经营内容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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